赖清德接管民进党遭各方质疑 台媒:美国对他都有疑虑******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立非】台湾地区副领导人赖清德18日正式就任民进党主席,对于备受关注的两岸关系,他的论调被认为比蔡英文更危险。对于他可能成为民进党2024年选举的候选人,岛内和美国都表示担忧。
被批赤裸裸搞“一边一国”
1月18日,赖清德从代理党主席陈其迈手中接下印信,正式成为民进党主席。他声称,民进党的两岸政策服从于1999年通过的“台湾前途决议文”,他带领下的民进党,会持续站稳蔡英文的“四个坚持”,继续蔡的两岸路线。多名赖清德阵营核心人士辩解称,外界理解的重点应放在“务实”上,而非“台独工作者”。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教授唐永红18日表示,赖清德的说法就是赤裸裸的“一边一国”“一中一台”,让两岸政治矛盾更加不可调和,在这种情况下,不只两岸关系不可能和平发展,甚至也无法“守护台湾”。他批评赖清德意图把台海风高浪急可能掀翻两岸和平之舟的责任甩锅大陆,企图以此掩盖或化解两岸结构性矛盾及其对台海和平与两岸交流带来的冲击,“但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台湾民众应有智慧,不至于被这种似是而非的言论蒙蔽。上海东亚研究所助理所长包承柯直言,赖清德上任党主席的第一天,“台独路线就一目了然”。
国民党主席朱立伦18日对赖清德喊话称,大家最想知道的是“什么叫做务实的台独工作者”,赖要给各界一个明确答案。他说,民进党若持续推动“台独”就是违反全民意愿,伤害区域和平与两岸安定。“立委”赖士葆19日称,赖清德的“务实台独”就是“台独”,比蔡英文更冒进、更危险。“立委”费鸿泰批评称,赖清德现在要追随蔡英文的步伐,既然如此,不就预告跟蔡这几年的做法都一样?台湾不会有焕然一新的局面,蔡英文继续当党主席就可以了。
长期在深绿的台南
赖清德1959年10月出生在台北县(今新北市),父亲是一名矿工,祖先来自福建漳州。他两岁时,父亲遭逢煤矿灾变突然去世,母亲独立拉扯6个孩子。赖清德先后毕业于台湾大学复健医学系、成功大学医学系以及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1994年,他接下民进党提名的陈定南台湾省长竞选总部“全台医师后援会”会长,开始以长期担任医生工作的台南市作为政治舞台,两年后当选台南市选区的第三届“国民大会”代表,1998年当选“立委”并连任。赖清德的妻子吴玫如相当低调,两人育有两个儿子。
2009年1月,民进党决议由赖清德代表参选台南市长,2014年连任。他当时承诺,将做满4年任期。但2017年9月,时任“行政院长”林全向蔡英文请辞,赖接替林全组建“内阁”,他也因为违背自己的政治承诺而遭到台湾舆论的猛烈批评。2018年11月,台湾举行“九合一”选举,民进党惨败,赖清德次年1月请辞获准,他的职务由苏贞昌接替。2019年3月,赖清德正式宣布参与202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党内初选。
这也让他与蔡英文的矛盾大爆发。当时脸书出现不少攻击赖清德的粉丝页,有些留言及制图用字相当激烈。台湾资深媒体人黄暐瀚曾在节目中说,“民进党为了让小英能确保胜出,下达格杀令,网军键盘手直接瞄准赖清德”。挺蔡英文的粉丝页,把赖清德的侧翼都洗成是国民党籍前高雄市长韩国瑜的支持者,然后再质疑赖,甚至下令敢动蔡英文就“全面开战”。赖清德实在忍不下去,一度公开向蔡英文喊话称,“蔡英文的网军不要再攻击抹黑我,这对未来团结没有帮助”。前台北市议员罗智强笑着说,别人说蔡英文有网军,你可以不信,但这次可是“赖清德亲口认证小英有网军啊”。最终,赖清德不敌蔡英文,成为其副手。
“不可疑美”与“疑赖”
TVBS民调中心17日发布的民调显示,国民党若由新北市长侯友宜或鸿海创办人郭台铭参选2024,他们都以34%的支持度领先赖清德的25%。分析称,赖的“台独”论调让岛内外不安。
2017年9月,时任台“行政院长”的赖清德在“立法院”答询时自称,他是“主张台湾独立的政治工作者,也是一个务实台独主义者”,次年3月他又重申自己是“台独工作者”。鼓吹“台独”让他饱受质疑,为了追求202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一职,赖清德近来刻意低调,抛出所谓的“和平保台”论调,企图与蔡英文的“抗中保台”进行切割。对此,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强调,“台独”与和平水火不容。如果真的要台海和平,台湾一些政客就应该放弃“台独”分裂立场,回到“九二共识”基础上来,不要再当外部反华势力的棋子。
1月8日,赖清德在竞选党主席政见发表会上称,不能让怀疑美国的言论成为社会共识,否则台湾会很危险。前“立委”郭正亮认为,这是赖提早向美国表态示好。中时电子报刊登的一篇评论称,蔡英文相信美国人,特朗普军售台湾11批次、拜登军售8批次,可是花了天价买军火,台海越来越安全吗?
《旺报》17日的社评称,若美方相关作为对台湾生存和发展有利,台湾当然欢迎,若反其道而行,台湾当然要理直气壮拒绝。更何况,美国抛弃盟友、过河拆桥,甚至为一己之利践踏道德底线的例子屡见不鲜。文章认为,绿营不允许有人对美国支持台湾的决心和能力提出质疑,对内是政治斗争需要,对外让台湾失去战略自主性,变成美国予取予求的免费自助餐。
即便赖清德“真情告白”,美国对他也并不信任。英国《金融时报》采访了美国前国安官员等熟知内情者,他们披露美方对赖一再宣称“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等言行感到不安,对他能否妥善处理两岸关系存有疑虑。中时电子报发表社论称,赖清德这样一个对当权者腿软,又缺乏国际高度的政客,显然不具备治台的格局。赖清德将积极投入2024年选举,“面对民众诸多疑虑,他应该先说清楚,到底要把台湾带到哪里去?”(环球时报)
最高法微信公号报道光明网记者******
编者按:近日,最高法微信公号推出“2022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1月7日,对光明网记者孙满桃进行了报道。以下为报道原文:
光明网记者孙满桃: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2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有“底线” 公平正义才能“触手可及”
2022年,一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成果的电视剧《底线》火遍全网,话题频登热搜。由于选材于真实案件,让网友直呼“过瘾”。作为一部现实主义的电视剧,以大量细节展示案件审理全过程,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
弹指十年间,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这十年,从“千里迢迢”到“家门口办事”,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设立互联网法院,网上官司网上打;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立案难”变成历史;完善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筑牢司法公信;用铁腕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切实解决“执行难”……一件件,一桩桩,点点滴滴,人民法院努力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这十年,人民法院聚焦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性侵儿童、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该判处死刑的决不手软;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严惩家庭暴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犯被判处重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2022年,“跑口十年”,作为见证者、记录者、传播者,见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落地生花!
代表作品
最高法:未超出必要限度的负面评价不构成名誉侵权
“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
“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
看着群里业主发表的言论,物业公司认为其侵害了名誉权,一纸诉状将业主告到了法院,要求该业主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那么,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物业监督事项作出负面评价构成侵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名誉侵权。
今日,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其中就包括上述“物业公司因业主负面评价引发的名誉侵权”案。
根据最高法通报,原告某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吴某、案外人徐某系该小区业主。2020年12月11日,徐某在业主微信群内发了15秒的短视频,并在群内发表“小区大门口动用该房屋维修金,你们大家签了字,同意了吗?”“现在一点这个东西就这么多钱,到时电梯坏了,楼顶坏了等咋办,维修基金被物业套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业主找谁去!”“真要大修没钱就自生自灭了,太黑心了”“所以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迫在眉睫”“不管怎样你们签的字违规,我们不认可,要求公示名单”等言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该群内制止吴某并要求吴某道歉,吴某继续发表“凭什么跟你道歉”“我说的是事实”等。
原告某物业公司认为被告吴某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二审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被告吴某作为小区业主,在案涉业主微信群内围绕专项维修资金的申领、使用等不规范情形对原告某物业公司所作的负面评价,措辞虽有不文明、不严谨之处,但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足以产生某物业公司社会评价降低的损害后果。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对业主在业主群内围绕其切身权益所作发言具有一定容忍义务。
因此,被告吴某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法院认为,业主在行使监督权利时应当理性表达质疑、陈述观点。综上,判决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法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业主为维护自身权益对监督事项所作负面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构成对物业公司的名誉侵权,依法合理划分了法人、非法人组织人格权的享有与公民行为自由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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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两部”发布新规
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尽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教育挽救犯有较轻罪行的失足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功能和意义在于,尽可能降低轻罪前科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影响,促使其悔过自新、重回正轨。
为切实解决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和相关记录管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影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等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案事件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由于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对封存的主体、封存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查询的主体、内容、程序等把握不一,导致该制度在落实中出现封存管理失范,相关部门监管失序等问题。
如一些企业违法提供、出售、使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致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等。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建议、提案。为此,2021年6月,“两高两部”就此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
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试、升学、就业、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视,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而无奈走上信访维权道路。
据司法机关统计,2017年4月至2022年4月,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80855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157962人,共计238817人。
“如果这么大一批罪错未成年人因犯罪记录失密造成就业难、入学难,可能会再次滑向犯罪深渊,使办案环节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部努力归零,影响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实施办法》。
“我们在专项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实施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确实发现很多问题。”“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说,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对于何种材料属于“相关犯罪记录”并未明确。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认为未成年人违法记录,如绝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宣告无罪、社区矫正、接受专门教育、行政处罚等不属于“犯罪记录”,因此不在封存范围,致使涉案未成年人前科劣迹材料泄露;有些地方认为犯罪记录仅限于判决、不起诉等终局处理结果,而强制措施记录、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刑罚执行文书等过程文书均不包含在封存范围内,导致有的案件在侦查、起诉环节各种信息资料已经不当泄漏,判决作出后再进行封存为时已晚。
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的封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并特别强调既要封存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也要封存相关电子数据。各地公安机关将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到“应封尽封”。
《实施办法》明确了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问题。即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十八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实施办法》在封存内容方面力求全面。即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应封尽封”。
一是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中的材料,在诉讼终结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对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后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应当标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并对相关信息采取必要保密措施。
二是对于未成年人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也应当依法封存。
三是对于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要注意对未成年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四是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办结的案件符合犯罪记录或者相关记录封存条件的,也应当予以封存。
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实施办法》规定,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一)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二)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三)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身心未完全成熟,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但实践中也要坚持宽严相济,对罪行较轻的,着力教育感化挽救;对涉嫌严重犯罪的,依法批捕起诉,刑期超过五年的,依法不予封存犯罪记录。
封存案件材料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
记者注意到,《实施办法》对犯罪记录封存的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司法部将指导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卷宗材料的保密管理、电子档案信息的加密保存,严格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不当泄露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保密责任到位。
《实施办法》明确承担犯罪记录封存以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当泄漏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或者隐私、信息的,应当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个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线上系统缺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单独录入、管理及加密的设置,《实施办法》特别规定电子档案信息也应当封存,即第10条规定“对于电子信息系统中需要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应当加设封存标记,未经法定查询程序,不得进行信息查询、共享及复用。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数据不得向外部平台提供或对接”。确保了对全部案卷材料封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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